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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一詞通常被詮釋為讓人上癮的東西,例如鴉片及其衍生物(嗎啡、可待因、海洛因)與古柯鹼等,皆為毒品。美國規定合法的毒品必須是列名於「哈里遜毒品法案」者。因此,雖然大麻是受管制的物質,但不屬於非法的毒品。寬鬆地講,致幻物含括所有的毒品,即使它不會上癮或沒有毒性效果,幻覺的類別很多,最常見與最容易辨識的一種是視覺幻象,大多表現在顏色上。但是致幻物會影響所有的感覺,如聽覺、觸覺、嗅覺、味覺出現幻覺。單一的一種致幻植物(例如烏羽玉或大麻)往往會引起好幾種不同的幻覺。致幻物也會引起人為的精神病,造成精神錯亂,因為迷幻劑含有「引起精神病」的有效成分。當代的大腦研究顯示,迷幻劑能引發大腦的活動,與真正的精神病完全不同。


現代研究呈現了心理生理學的效應之複雜性。「致幻物」這個詞無法完全包含致幻物引起的所有反應。因此,各種各類引人幻覺的命名一一出籠,但沒有一個名詞能夠描述所有迷幻劑的效果。這些名詞極多都與幻覺、意識、精神﹑幻影、靈魂等精神或心理狀態有關。例如:entheogens,deliriants, delusionogens,eidetics,hallucinogens,misperceptinogens,mysticomimetics,phanerothymes,phantasticants,psychotica,psychoticants,psychogens,psychosomimetics,pyschodysleptics,psychotaraxics,psychotogens,psychotomimetics,schizogens,psychedelics, 等等。

歐洲一般稱為「幻想劑」(phantastica),而美國最常用的是「迷幻藥」﹙psychedelics)。以詞源學而言,美國用「迷幻藥」是錯的,具有毒品次文化的其他意涵。

真相是,沒有一個詞能適當地將這類對身心有顯著影響的植物類型完全含括在內。德國毒物學家路易士.烈文(LouisLewin)是第一使用「幻想劑」一詞的人。他承認此用詞「並未涵蓋我想傳遞的所有內涵」。而「致幻物」(hallucinogen)雖然發音容易且含義淺顯,但並非所有植物皆會引起真正的幻覺。至於常用的「擬精神病藥物(psychotomimetic)一詞,許多專家不予採用,因為此類植物不見得都會引發類似精神病。但是由於致幻物與擬精神病藥物不但易懂且普遍被引用,本書就採用這兩個字彙。


在眾多定義中,赫夫爾(Hoffcr)與奧斯蒙德(Osmond)的定義夠廣,接納者也眾。其定義為:「致幻物為..…化學劑,在無毒劑量時可讓感覺(包括思維與心境)產生變化,但對人物﹑地方與時間不致出現精神錯亂,記憶喪失或意識迷亂的情形。」


根據路易土•列文與艾伯特•赫夫曼較舊的歸類法。分成鎮痛劑與興奮劑﹙如鴉片、古柯)﹑鎮靜劑與鎮定劑(降血壓)﹑催眠藥(卡瓦-卡瓦)、致幻藥(仙人球毒鹼﹑大麻)等。這類致幻物大部分只會引發心境的變化或讓心境平靜。


但是,最後一類致幻物會大大改變感受的幅度﹑對真情實況的認知、空間感利時間感,也可能讓人失去人格特質。在意識尚存的情況下,進入夢幻的世界﹑能感覺到比正常世界更覺真實的世界。他們往往會看見難以形容的明亮色彩;面對的物件可能已失去原始的象徵特性,似乎因為各自擁有實體性而分離,愈來愈趨向獨立。


因致幻物引發的精神改變與意識的異常狀態,是如此地遠離日常生活常態。因而幾乎無法用日常生活的語言來描述。當致幻物發生作用時,人會遠離他熟悉的世界,處在另一套標準與陌生的時空裡。


致幻物大部分都來自於植物。少數來自動物如蟾蜍﹑蛙、魚:有一些則是人工合成物,如LSD(麥角二乙胺,Lysergic acid diethylamide) 、TMA(3﹣甲氧基﹣苯異丙胺trimethoxyamphetamine)、D○B(2,5-甲氧基-4-溴苯異丙胺,2,5-Dimethoxy-4-bromoamphetamine)。這些致幻物的使用可追溯至史前時代,一般認為它們那讓人超脫塵俗的效果或許來自神靈。


在原住民的文化裡,往往沒有身體或肉體引起疾病或是造成死亡的概念;而是認為疾病和死亡是心靈受到擾亂的結果。因此,致幻物可讓土著醫生﹙有時甚至患者)與靈界溝通,通常成為土著藥典中的良藥。他們認定致幻物比直接醫治身體的藥或緩和劑更有療效。如此概念的累積,讓致幻物逐漸成為大部分(甚至是全部)原住民社會醫療的穩固基礎。


致幻植物因為含有幾種化學物,而能以特定的方式對中樞神經系統產生明確的作用。迷幻狀態往往為時短暫,只能維持到誘發成分代謝完畢或排放到體外。所謂的真正迷幻(視覺)與或可稱之為假迷幻的狀態,似乎有所區別。有毒植物會擾亂正常的新陳代謝作用,產生精神異常狀態,引發極類似迷幻之實用目的的狀態。若干所謂亞文化群的成員嘗試使用許多植物,例如占卜鼠尾草等,並認為此類植物是新發現的致幻藥。假迷幻狀態也可能發生在未取食有毒植物或有毒物質時。中世紀一些被視為行徑怪誕的人,經過一段長時間的挨餓或不飲水後,在正常的代謝作用下最終出現幻覺,透過此假迷幻狀態產生幻視與幻聽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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